6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尽快研究出台国家级展会的境外展品在展期内进口和销售的免税政策。
邹部长就记者的发问作出有关2025年封关运作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行“零关税”政策,形成早期收获的回答。
邹部长提出,早起收获具体包括六个方面:
一是生产设备。对企业自用的生产设备实施“零关税”负面清单管理。
二是交通工具。对岛内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等交通工具,还有游艇,实行“零关税”的正面清单管理。
三是原辅料。对于岛内用于生产自用或者是开展“两头在外”模式的出口加工所消耗的原辅料,实施“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
四是居民消费品。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口商品,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允许岛内居民免税购买。
五是大幅放宽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免税购物的额度从现在的每人每年3万元提升到每人每年10万元,并且在现行38类商品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同时优化管理,提高旅客购物的便利度。
六是支持海南发展会展经济,开展国际交流。研究出台对国家级展会的境外展品在展期内进口和销售的免税政策。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于6月1日印发,方案提出了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等11个方面、共39条具体政策。方案提出举办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国家级展会境外展品在展期内进口和销售享受免税政策,免税政策由有关部门具体制定。